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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驻村扶贫干部激励机制 第一书记每年1万

2016-07-31 09:01  陕西传媒网

●第一书记每年1万元、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每队每年1万元工作经费

●驻村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生活补助40元

●评为县级以上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陕西日报记者 程伟 实习生 刘新宇)7月29日,记者在省扶贫办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和联户扶贫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我省日前出台了加强管理激励的《意见》,对无正当理由不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联户扶贫工作人员的单位,年终考核不得评先进单位。对年底评选前100名的全省优秀第一书记和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省上将予以表彰和适当奖励。

《意见》规定,管理考核对象为省、市、县、乡4级选派的在册在岗到村任职的第一书记和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人员。将采取定期选派轮换,原则上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为2年,联户扶贫工作队驻村工作时间为1年。每年12月底前确定人员,次年1、2月进行期满压茬轮换。每年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20天,连续请假5天以内的由乡(镇、街)党(工)委批准,超过30天的,由派出部门召回并重新选派。应派而未派第一书记、联户扶贫工作人员的单位,如无正当理由不选派的,年终目标考核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将建立岗前培训制度,由省、市、县三级组织、扶贫部门分级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岗位培训由省上进行示范培训,市级进行重点培训,县级进行全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并规定第一书记和联户扶贫工作队人员,不准在任职的乡镇、村报销个人费用,在村民家中就餐要按规定交付伙食费。

《意见》规定,将实施分级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在激励保障上,省、市、县三级财政将按照第一书记每年1万元、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每队每年1万元的标准落实工作经费。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 3 2的比例分担。资金逐级拨付到所驻村账户,第一书记签字报账。生活补助上,第一书记和联户扶贫工作队人员驻村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生活补助40元。由乡(镇、街)党(工)委根据考勤情况,做出书面证明,在选派单位报销。年度考核优秀的,由选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考核不称职的,由选派单位召回并重新选派。评为县级以上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称。第一书记和联户扶贫工作队人员驻村工作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人事关系不变,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足额发放。派出单位要每年安排体检1次,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省上每年年底评选100名全省优秀第一书记、100个优秀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进行宣传表彰并予以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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