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城市治理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取缔占道经营,便利群众生活,7月27日晚,碑林区委副书记、碑林区长卢光文,碑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宏联,碑林区委常委、副区长阮波,副区长侯学东、林娣、赵生龙、王丽检查了辖区夜市管控情况,碑林区政府办公室、碑林区城市管理局、碑林区食药监局、交警碑林大队和八个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卢区长一行沿途暗查了红缨路、草场坡、四东街等几条夜市管控难点路段,重点检查了东关南街地区鸡市拐、太乙路地区北沙坡路和文艺路地区建设西路新旅城三个夜市摊群点。在详细听取各街办负责人夜市管控工作汇报后,卢区长同夜市摊群点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谈,详细询问了夜市摊群点的管理经营情况,并勉励负责人要将夜市摊群点管理得更好,使夜市摊群点切实发挥出应有的示范效应。卢区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相关街办及部门要认真总结夜市摊群点管理的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的管理模式,争取尽快在全区再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摊群点;二是监管部门要重点监控经营商户环保炉具、清洁能源使用情况,符合治污减霾工作各项要求;三是要持续坚决打击流动摊贩、取缔占道经营行为,引导摊贩集中合规经营,扶持便民利民不扰民的夜市摊群点;四是要从水、电、气、火、治安、食品安全等方面全面加强夜市摊群点的安全生产经营监管力度,保障商户经营、群众用餐安全。
目前,碑林区按照《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在不影响交通通行、不影响市民生活的前提下,批准设立食了品摊贩临时摊群点7处,分别是仁厚庄南路中段、新郭门、化工南巷、太安街等4处的早市摊群点,吸纳经营户73个,东关正街鸡市拐、北沙坡路中段、建设西路新旅城等3处的夜市摊群点,吸纳经营户55个。便民早市、夜市严格执行定设置地点、定经营区域、定经营范围、定经营时间、定管理方式的“五定”标准,同时做到统一标识、统一地胶垫、统一餐具、统一清洁能源、统一点亮、统一保洁及垃圾收集“六个统一”,做到疏中有管、管而有效。通过“五定”、“六统一”有效解决了昔日早市、夜市扰民、油烟污染、垃圾清运不及时的现象,既方便了市民用餐、也使市民消费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