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下午,环保灞桥分局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会议,深化“两学一做”,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由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蒋涛主持。
会上,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等内容。
会议指出: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以党章为基本遵循,明确规定了应当予以问责的六种情形,对问责工作的原则、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问责的运用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特别强调实行终身问责。全文言简意赅,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是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又一重要的纪律要求,是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最后,蒋涛局长要求:环保灞桥分局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以此来规范党组织的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