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与重点企业的沟通、协调和联系,搭建街道职能部门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平台,做好针对性的服务,促进共同发展。
二是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季度纳税情况会商机制,了解相关政策、掌握市情区情,确保新增税源大户属地纳税,帮助企业解决纳税过程中的问题。
三是发挥企业联谊会成员等各方面的作用,在做好新引进或新入驻企业备案的同时,对有注册资源且有设立集中办公区意向的单位予以登记备案,探索集中办公区的设立。
2016-07-19 10:3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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