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阎良区石川河桥南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长安大学编制完成,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阎良区石川河桥南连接线工程起点(K3+863.04)位于石川河桥桥尾处,终点(K5+303.107)位于关中环线,路线全长1.44km,途经官路村。公路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采用24.5m,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全线新增永久占地4.72hm2,拆迁房屋9401m2。项目总投资4449.6624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的可能影响及减缓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施工中将产生如工程占地、弃土场占地、地表植被损失、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废水废料污染、汽车运行噪声和尾气等影响,施工期采取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小对沿线植被破坏,同时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实施防护绿化工程等措施控制施工生态影响;通过采取场地洒水、运输散料车辆加盖蓬布等措施降低大气污染;要求施工场地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产生活废水,处理后出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用低噪设备、临时降噪等隔声措施减小噪声污染。
项目营运期主要是公路运营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影响。通过对预测噪声超标的敏感点将视超标情况采取通风隔声窗降噪措施,减少工程营运期交通噪声影响;营运期加强绿化维护,沿线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建设与营运对评价范围内环境的负面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在采取相应的保护和恢复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并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评技术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四、报告书公示稿查阅方式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存放于阎良区水务局、长安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可供查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⑴对修建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⑵对公路的选线、走向的态度;⑶公路建设对当地经济和所在地居民从事行业的影响;⑷公路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和农业生产影响;⑸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补充信息的索取方式和时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者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26日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阎良区水务局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延安街6号邮编:710089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779120053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436信箱邮编:710064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9-82334882
电子信箱:5143903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