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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农村贫困劳动力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可获创业补贴

2016-07-09 11:04  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7月9日专电(记者王志)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济南市近日出台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措施,规定农村贫困劳动力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获1.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济南市明确,农村贫困劳动力首次创办小微企业,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领取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发放1.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者招用失业人员和济南市生源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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