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白鹿原影视城景区进行了联合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三同时”、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景区道路安全标志标线缺失、景观池上栈桥及其它坡道无防护栏、景区内外车辆拥堵等隐患。为了及时消除隐患,保障旅游安全,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县安委会将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意见和建议函(蓝安委办函〔2016〕20号)告相关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并上报工作情况。
并将《蓝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关于建议治理白鹿原影视城景区内外道路安全隐患的报告》转发给白鹿原管委会、前卫镇政府、县交运局、县旅游局等单位(蓝安委办函〔2016〕21号),要求立足各自职能,对照景区道路隐患和建议整改措施,迅速安排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景区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