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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资格认证包含职业道德分(2)

2016-07-04 11:39  三秦都市报

成为职业农民后可获得帮扶指导

农业行政部门整合科技资源力量,帮扶指导职业农民。农业技术人员与职业农民结对子,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帮扶指导关系,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每月开展2-3次技术或政策指导服务,帮助职业农民发展产业。对园区、大场、大社、大企、强村等经营主体,实行技术干部和大学生助理派驻制度,帮助职业农民发展主导产业,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帮扶指导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对新型职业农民学员进行综合评价,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专业技能考试考核。

复审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和证书

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按照高、中、初级分别由省、市、县认定的原则,每年认定一次。评价指标包括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经营规模、生产效益、职业道德等5方面,实行百分制评定。实行百分制评估,前三项各占20分,生产效益占30分,职业道德占10分。而综合素质评价不仅包含了理论学习知识,还包括了实习操作活动。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实行逐级推荐,获得初级职业农民资格的方可考核认定中级,以次类推。初级、中级职业农民资格每年复审一次。高级职业农民资格证两年复审一次,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证书作废。

陕西省已认定职业农民27735人

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根据《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各市农业行政部门按照5项评价指标,落实资格申请、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认定、资格确认、网上公示、颁发证书等7大认定环节,组织开展了职业农民认定工作。认定采取分级认定,即省级认定高级认定,市级认定中级,县级认定初级。截至6月30日,全省已认定职业农民27735人,其中高级508人、中级3678人、初级23549人。本报记者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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