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投诉举报受理及处置能力,近日,新城区太华路食品药监所再次组织全所人员对《陕西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进行学习讨论。
通过学习,执法人员更加明确了投诉举报受理条件、受理时限、不予受理范围以及应遵守的工作准则等规定。大家一致认为,做好投诉举报工作要坚决做到第一时间登记在案,第一时间与投诉人联系并做好相关记录,第一时间就投诉举报事项进行现场检查核实,要确保投诉举报工作依法快速高效进行,确保投诉举报案件有结论,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工作在引导社会共治、解决群众诉求方面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助力推进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