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区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区级部门职权目录及权责清单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标志着莲湖区权责清单制定工作圆满完成。
今年1月份以来,根据省市关于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有关要求,莲湖区启动了区级部门清单制定工作,区编办组织各相关部门认真梳理部门职权,严格遵循工作标准、审核流程和编制要求,采取培训和专项督导等多种形式,推进工作开展。
此次,莲湖区共公布了26个区级部门和9个街道办事处的权责清单,共梳理区级部门权力事项2062项,街道办事处职权事项55项。区级权责清单的公布和运行,进一步明确了权力边界和责任事项,促进了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的形成,为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区编办将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将部门清单内容在陕西省市县两级权责清单发布平台上统一公布,并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权责清单内容与时俱进,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