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胡振龙等8人西安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奖励个人3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
近年来,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在推进平安西安建设进程中,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帮难救困、踊跃助人,积极同各类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和激励全社会发扬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市政府决定授予胡振龙等8人西安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6年4月1日,胡振龙、段瑞光、曹晖三人在小寨银泰城门前勇斗用匕首刺向周围路人造成1死3伤的犯罪嫌疑人赵剑,及时制止了不法歹徒对无辜群众的伤害。奖励3人人民币各3万元。
2015年10月18日,孟宪林奋不顾身冲向前去阻拦在马路上用匕首刺向前妻的犯罪嫌疑人张超,被刺中腹部,但孟宪林丝毫没有退缩,不顾剧烈疼痛死死将张超压在地上。后经手术抢救,孟宪林才脱离生命危险。市政府决定奖励孟宪林人民币4万元。
2015年6月21日,现役战士郭领军与弟兄6人前往黑河29公里处散心时,突然听到救人啦!有人落水啦的呼救声,郭领军多次下潜救人。市政府决定奖励郭领军人民币3万元。
2013年9月30日,韩才华、魏平、张午跳到酒糟池抢救未央区汉城街道楼阁台村村民张战辉。经过一番生死营救,张午终因身体不适被急送医院,魏平、韩才华、张占辉3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均不幸死亡。市政府决定奖励韩才华、魏平人民币各5万元、奖励张午人民币4万元。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胡振龙等人为榜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西安市社会发展繁荣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