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安市新城区为认真落实“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新城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快查快结工作制度》,为信访举报件办理“提速”。
压缩办理时限。承办部门要在确保办理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对信访件的快查快结。问题线索登记呈批工作要在收到信访件后1天内完成;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信访件,要在规定时限内保证质量、认真办结;信访件的核查工作最多不能超过2个月,无特殊原因不得延期。
加强督办检查。信访室按时统计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确定督办重点。按照委局班子成员的分工,每月向各领导报送信访举报件督办表。委局班子成员对分管或联系的机关处室、派驻(出)纪检机构进行直接督办。信访举报件办理完毕后,承办部门要及时向分管或联系的委局领导汇报,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将有关办理资料移交或报送信访室。
严格责任追究。对信访件办理缓慢或未办信访件积压较多的单位,适时发函约谈、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延误办理的,处理重要信访及突发性事件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严格追究承办单位有关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