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化妆品经营秩序,夯实化妆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未央区食品药监局汉城所对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9家。
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单位存在索证索票不全、销售标识不规范产品等问题,执法人员在详细宣传、讲解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提出了进一步整改要求:一是落实好索证索票资质,索要经销商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进口化妆品索要检验检疫报告,并留存加盖经销商商公章的进货票据;二是落实好进货查验制度,重点检查化妆品的标识是否规范、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批准文号;三是做好日常自查,定期检查化妆品的有效期限,及时下架不合格产品。
下一步,汉城所将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全面提升化妆品经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