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莲湖区司法局在区委党校三楼多媒体教室举办2016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莲湖区司法局局长李波、副局长刘培全出席了会议,全区参与年度注册的80余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培训。
(图为培训现场)
本次培训立足于辖区基层法律服务者实际需要,邀请陕西索骥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为民律师和西安市莲湖区公证处公证二部部长程秋捷分别就物权法司法解释和民事类公证实务给大家做了讲解。陈律师结合民事领域常见的房屋产权归属、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善意取得制度等问题,对 年新出台的《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做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图为陈卫民律师做《物权法》司法解释解读)
随后,公证处二部的程部长向大家介绍了公证的作用、业务范围及类别、如何办理公证等内容,同时,结合自身工作中发生的实际案例,对民事领域常见的公证类型、公证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说明。
(图为莲湖区公证处二部部长程秋捷向大家介绍公证知识)
最后,区司法局局长李波指出,法律服务工作者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区司法局一直高度重视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致力于培育优良的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所要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要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学习意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在工作中尽心尽力代理好每一个案件,提高服务质量和口碑。最后,他指出,随着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派出所工作站的成立,为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希望大家能够加强与律师、公证员的合作,实现发展的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