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重点项目环境监管力度,促进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保高陵分局统筹协调,进一步推进“阳光执法”,建立并落实检查工作制度,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具体措施如下:
一、实施“双随机”检查模式。对全区重点环境监管对象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情况,对于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案件及时查处。
二、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各有关部门对辖区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清查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久试不验”等现象,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加大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处罚力度。2016年以来,实施建设项目立案查处16件,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