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区民政局召开了社会救助公示工作安排会,各街办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科科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民政局副局长王世科对临潼区社会救助公示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各街办:一是严格遵循《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公示工作的通知》(临民发﹝2016﹞75号)中的公示对象、方式、内容等要求进行公示;二是公示中应当保护救助对象个人隐私,不得公开与救助工作无关的信息;三是应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个人姓名信息不予公布;四是对公示中接到的群众监督举报电话或来信来访,街办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结;五是安排专人做好社会救助公示栏的日常维护及内容更新,增强救助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
会上,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王锦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同时要求各街办会后要组织辖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村(组)低保协理员认真学习《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提高低保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及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