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 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0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宗峰, 副主任惠曙光、 于莉、 张锡政参加会议。区委常委、 常务副区长张友社, 区法院院长李社武、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君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 《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列》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 区交通局局长鲍国强、区统计局局长翟全民分别作了履职情况报告。
刘宗峰就 《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列》 执法检查工作, 希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 《条例》 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政策法规家喻户晓。切实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编制工作, 依照分类, 着力做好专项规划编制。明确职责分工, 形成工作合力, 积极推动城市公共空间管理规范化、 精细化、 常态化。他就2015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希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严格落实 《预算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 把所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也纳入财政预决算, 完善专项资金的预决算管理, 使其与财力性预算衔接起来, 以体现其规范性和透明性。建立资金通报制度。实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到位、 使用和余额通报制度, 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他希望述职的两位同志能继续加强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发挥表率作用, 依法履行岗位职责, 勇于创新, 敢于担当, 清正廉洁, 为阎良区经济社会发展再做贡献。 (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