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郭杜街道农业发展办、综合执法办、食药所、派出所四个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执法车3辆,对辖区大居安村西十一街一处制作猪头肉的黑作坊进行依法取缔。
经现场调查取证,该生产作坊未取得《小作坊备案证》,经营者及从业者无健康证;现场环境不堪入目,设施简陋并散发着刺鼻的气味,更无任何消毒防菌设施。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拆除设施设备并销毁生产原料生猪头600余斤。此次行动,有力的打击了辖区的非法食品生产作坊,对非法食品生产经营户起到了震慑作用,对辖区内食品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良性规范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