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一块大石头总算放下了!”昨天下午,困扰莲湖区学习巷社区居民张润莲好几个月的问题终于在社区法律顾问的帮助下有了眉目。
去年,张润莲的儿子小赵在某楼盘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上说是2016年1月交房,但早已缴清购房款的小赵到现在还没拿到钥匙,开发商总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房时间。张润莲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只得作罢。
昨天,社区法律顾问杨娟娟听了张润莲的讲述,立即根据情况做出了细致的法律分析,她告诉张阿姨,《房屋买卖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交房时间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小赵也已依约将购房款缴清,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这样的前提下,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已构成违约,应当依法向小赵支付违约金。
“那如果开发商坚持不赔偿呢?我们之前也找过对方,但是他们的态度很强硬啊。”杨娟娟补充道,如果开发商长时间不能交付房屋,则构成根本违约,小赵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听到有相关法律为自己做主,张阿姨脸上紧皱的眉头有所舒缓。杨娟娟还表示,可以帮助小赵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来维护合法权益,“这期间您有什么不懂的就打电话问我,社区的法律顾问就是帮咱居民解决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