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关键年,也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年。近日,碑林区根据《碑林区低碳城区创建五年规划》安排,按照“区低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上下齐心、通力协作,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加快低碳城区创建工作步伐,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区低碳城区创建工作,经碑林区低碳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表彰了命名了2015年度低碳示范单位及家庭。碑林区人民检察院等12家单位、陈胜民家庭等12个家庭获得表彰命名。
通过低碳创建表彰评比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所有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对开展低碳工作的认识,为推动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和碑林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核心城区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