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区县播报 > 正文阅读 >

临潼区机关和参公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2016-04-28 15:18  兵马俑在线

近日,区人社局转发了西安市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三部门联合下发的《西安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临潼区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全区所有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照市级统筹、分级管理原则,市级用人单位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区县级用人单位在所属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为本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应缴工伤保险费按财政供养人员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初次缴费基准费率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

用人单位在2016年4月30日前办理完参保登记的,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计算日期及发生工伤待遇支付时间都从今年1月1日起算。用人单位未在规定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保的,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人员新发生的费用。

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费用的用人单位,其工作人员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计算日期及发生工伤待遇支付时间均从2016年1月1日起算,并须于4月底前完成参保登记工作。2015年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人员发生工伤的,其待遇支付仍按原渠道解决。

此项制度的启动实施,填补了临潼区工伤保险制度人群覆盖范围的空白。

全站热点
蓝田县2016年“五一”假期旅游保障工作大会召开

2016-04-28 14:00阅读

长安区认真落实市治污减霾推进会精神全面部署2016年治污减霾工作

2016-04-28 10:30阅读

蓝田气象局:召开汛期气象服务动员大会

2016-04-27 19:00阅读

碑林区卫计局举办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三病及新生儿复苏项目培训

2016-04-27 11:00阅读

蓝田县教育局召开“五型”机关、“五型”学校创建工作推进会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

2016-04-26 17:08阅读

借MS-EEPO课改之力,让博远课堂越走越实 ----西航四校大学区评优送课活动顺利结束

2016-04-26 09:48阅读

桃园路街道劳动一坊社区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2016-04-25 12:47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