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针对租赁型企业在工商注册、税务管理、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于4月13日召集国税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环保分局主要领导及27家租赁型企业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各企业严格执行“泾河工业园厂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在出租达成协议之前,必须到园区管委会进行备案登记,填写入驻申请表。
二是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国税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环保分局等部门全力配合,确保27家租赁型企业在一个月内将工商注册、税收等手续迁至高陵。
三是由园区管委会联合安监局加强租赁型企业的检查力度,要求企业加大安全管理投入,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同时对于检查出的问题严格要求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关停的关停,该清理的清理。
四是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尽快摸清园区闲置厂房数量,与企业共同做好招商工作,盘活资产资源,不断加快园区转型升级。
五是形成长效机制,联合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定期检查租赁型企业的租赁行为,确保租赁型企业税收、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