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周至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相关会议精神,为了切实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实现周至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4月11日上午,竹峪镇副镇长赵双琦携镇城建办主任张海军,对辖区内环山路沿线违法搭建下达了限时拆除通知书,并现场对违法搭建户进行了政策宣讲,要求群众配合开展拆除工作。
4月12日上午,竹峪镇政府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联合哑柏土管所、竹峪派出所、竹峪司法所等对辖区范围内省道107沿线兰梅塬、西岭段7户违法搭建开展联合执法,现场群众积极配合进行了全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