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新城区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4月8日上午,新城区69家单位的组织人事干部参加了机关和参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培训会,这标志着新城区工伤保险实现制度和人群全覆盖。
会议由区人社局副局长吴全泰主持、监察、就业、医保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结合工伤保险的有关法规条例、办事程序作了详实的解读。副局长荆瑾就做好机关、参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讲了3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机关和参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利于维护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把握好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伤保险政策规定。重点掌握《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以及我市出台的《关于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领会政策实质,熟悉吃透政策。三是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全面做好机关和参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到汇报到位、宣传到位和组织到位,确保机关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工伤人员及时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新城区机关和参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工作将于4月底完成,全区机关和参公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工伤待遇支付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