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司法局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解释,进一步提高蓝田县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在普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2016年4月8日联合普化镇政府及县纪检部门集中对全镇各村(居)人民调解主任、监委会举办了换届后首期人民调委会、监委会主任培训会,100余名参加了此次培训,普化司法所现场给各村发放《人民调解实用》书籍。
培训会上,邀请蓝田白鹿原律师所惠红林律师讲“勇于担当 做好群众法律卫士”方面,从调解工作中不能推诿,维护群众利益,受理范围、调解协议的效力、做好法律工作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蓝田县司法局基层科科长臧利君同志就建立健全辖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方面、做好人民调解报表台账、数据收集、整理、上报、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典型案例、人民调解实务方面进行讲解;纪委党风室主任刘江海从村务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培训;张镇长就当前人民调委会和监委会提出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加强学习,适应工作需要,强力工作措施,深入推进调解工作和村级监督工作。
通过学习,各位调解主任对调解工作有了一个更加明确的认识,学到了一些新知识,进一步开阔了视野,对于今后本村、组的人民调解工作很有帮助。认识到作为一名调解主任,如果不加强学习,努力括宽知识面,进行知识更新,就难以承担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一方稳定和谐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