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命名陕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的通报》(陕人社函[2015]1171号),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经创建培育、考察申报、社会公示,未央区检察院控诉申诉检察科被命名为“陕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岗、档案局管理科查档接待岗、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岗被命名为“陕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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