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16年3月14日-2016年3月28日对我区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32户粮食经营户进行年度收购资格审核。
审核中,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的原则严把审核关,共审核经营户32户,其中审核合格28户,不合格4户(高陵县宏发粮食收购部、永顺粮食收购点、粮油贸易总公司,粮食购销公司),这4户经营户收购资格将予以终止。
在审核过程中,我局广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有关内容,教育和引导粮食收购者在粮食经营活动中认真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守法经营,规范收购行为,进一步扩大了社会认知度。
通过审核,进一步净化和规范了我区粮食收购市场,维护了粮食市场稳定,强化了依法管粮,切实保证了我区种粮农民和粮食收购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