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认真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将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充分发挥“调处员”作用,在处理信访案件过程中,一案一分析、一案一研判方式,对可能激化的纠纷、已作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恶化。
三是充分发挥“宣传员”作用,把普法工作与信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辖区学校、社区、村组、驻地单位开展法律宣讲、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四是充分发挥“帮教员”的作用,通过电话、微博、微信方式了解安置帮教人员思想动态、生活情况,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防止他们再次走上违法犯罪之路,真正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