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农村宅基审批手续和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正确规划指导集镇、乡村建设活动,不断深入推进美好何寨建设工作,何寨街办坚持因地制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农村宅基地通知工作。告知辖区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且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必须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由需要建设住宅的村民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张榜公布20天无异议,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的村民或者代表同意的,可到镇(街)国土所领取《农村宅基地申请表》,逐级上报政府审批,由政府下达《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批复》后方可动工建设。
二是规范农村村民自建房标准通知工作。通知辖区村民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严禁超标建房。每户用地面积不超过167平方米。村民自建房屋聘用的施工队必须具有相关建房资质,要求村民与施工队签订建房安全协议书,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进行施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零距离向群众宣传土地方面的政策法规。街办安排干部下乡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向其讲解土地审批手续方面的办事流程、自建房屋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