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调查机构按照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人口抽样调查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扎实工作。经过全区100余名调查员近一年的辛勤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依据调查结果和事后质量检查情况和《陕西省分市、县(市、区)城镇化率测评办法(试行)》,经省统计局评估认定,2015年碑林区常住人口达62.89万人。出生率、死亡率、自增率和城镇化率分别为7.65‰、3.93‰、3.72‰和100%。
2016-03-24 10:1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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