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临潼区食品药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辖区各食品药监所以及药械监管科、区药械稽查队对全区疫苗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临潼区22个食品药监所主要排查辖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疫苗的购进、使用及储存情况,重点检查疫苗非法购进情况,对发现非法购进疫苗的,联合公安部门迅速开展核查,进一步查清销售和购进单位和人员,及销售的品种、数量等案件线索、依法严处。同时对发现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所储存、运输的疫苗予以销毁;
临潼区食品药监局药械监管科和区药械稽查队主要排查辖区经营单位和二级医疗机构,重点排查对医疗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涉案的线索。对医疗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涉案的线索,将及时通报区卫计局,以便查明最终销售去向及使用人员情况。
临潼区食品药监局对排查情况,逐级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