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山东疫苗事件,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未央区食品药监局从3月20日起,对辖区范围内的疫苗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利用QQ群、微信群等督促和通知各疫苗经营使用单位严格开展自查,重点对疫苗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销售数量、购货单位、冷链管理等环节进行了检查,特别要求各疫苗批发单位严格执行《药品经营管理规范》第九十一条,不得将疫苗销售给资质不全的购货单位,同时必须对购货单位的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确保疫苗流向真实,合法。截至3月21日下午,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已核查辖区疫苗经营和使用单位35家,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暂未发现“问题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