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经省人大批准,将于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了贯彻《陕西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传电视电话会议,灞桥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参加了会议。
会后,环保分局及时对《陕西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尽快印刷《条例》,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宣传。环保分局还及时召开了环境执法工作人员会议,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和熟悉,要求各执法人员尽快掌握《条例》的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对产生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固危废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维护《条例》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