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区民政局召开了全区农村低保兜底扶贫工作安排会,副局长王世科、局社会救助科干部及各街办民政科科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对全区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指导各街办做好两个衔接:一是做好低保与扶贫对象相关数据的衔接,全面了解并掌握本辖区核查情况。对于未纳入扶贫建档立卡系统的低保对象,要配合扶贫部门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补充纳入扶贫建档立卡系统;不符合条件的,要了解详细原因,并汇总报至区民政局;二是做好低保与扶贫开发相关政策的衔接,已纳入扶贫系统的农村低保对象,对有劳动力和无劳动力的家庭进行分类,及时向扶贫部门提供有劳动力家庭的信息,使其参与扶贫开发计划。对于通过扶贫开发,收入高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对象,按程序退出低保;对于因各种原因返贫,符合低保条件的,要依程序及时纳入低保,形成低保对象“有出有进、及时进出”的良好工作机制。
会上还组织各街办民政科科长学习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问题问责情况通报》,要求各街办要严格按照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条件,严把审批关口,严禁未调查核实直接把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低保范围,切实防止城乡低保工作中“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的发生。
会议要求各街办要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兜底扶贫工作,要采取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入户的方式,将扶贫兜底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对象,要按相关程序予以办理,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区民政局 郭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