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师生春季饮食安全,按照《西安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整治的通知》,张家村食品药品监管所近日在辖区内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本次专项检查以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小饭桌”、学生餐集中配餐中心、学校和幼托机构周边200米范围的食品店、餐饮店为重点对象。从被检单位有无餐饮许可、食品安全岗位制度、索证索票、台账管理、食品留样、食品贮存、到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等方面进行检查,重点对餐饮单位操作间功能分区、冷藏设施、“三防”设施、餐具消毒设施等加强监督管理。
此次检查共检查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小饭桌”、学生餐集中配餐中心家、校园周边餐饮店23家。从检查情况看,总体情况良好,针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全、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等情况,检查人员当场责令其改正,并在事后对存在问题的餐饮店进行了再次检查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为广大师生撑起春季饮食安全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