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29日起,新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联合新合教育办在辖区开展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执法人员在校园(托幼机构)周边张贴“小饭桌登记备案”告知书,同时与学校(托幼机构)负责人签订了《学生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学校切实做好食堂卫生,保证供餐安全,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此外,执法人员还进行了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主要检查了学校的食堂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留样记录、进货台账等内容。
2016-03-12 18:1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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