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制网
(通讯员 国栋)新春伊始,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采取多项措施使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突出“一把手”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讲党风廉政教育课,亲自审阅涉及检察干警的举报信件并作出明确批示,亲自抓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亲自找党组管理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除此之外,还必须亲自参加廉政教育活动,亲自对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及相关问题进行约谈,通过亲力亲为,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到亲自抓。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随时或阶段性的考核,跟踪督促贯彻落实进展情况,督促领导小组成员认真查找与大局需要、群众期待和上级部署不适应的问题。
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检察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要分别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责任。党组主要领导、其他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应做到,本部门检察干警如果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自觉承担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组织调查和问责;部门负责人发生违纪违法的,分管院领导要向院党组作出检查;部门干警发生违纪违法的,部门负责人要向院党组和分管院领导作出检查,够处分的要及时接受组织调查处理,予以追责,完善考核办法,对未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