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的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面结束。户县县级机关大院经过了申报、创建、初评、公示和复核层层环节,通过了市、省、国家三级验收,获得了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殊荣。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办发〔2014〕14号)要求,去年3月份,户县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在县财政局、发改委的大力配合下,户县先后投资48.2万元,通过节能硬件改造、新技术应用、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了创建工作。在水、电、气、暖和办公设备等方面加大了节能改造力度,全方位、多渠道落实节能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对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六个单元一百多条细则,逐一整理,并多次到省、市及创建成功的区县学习创建工作经验,确保了户县创建资料齐全、规范。
户县将以荣获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为契机,进一步总结和推广创建经验;指导并督促县级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创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努力使户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