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学期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防止群聚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近日,临潼区食品药监局制定下发了《2016年春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堂、校外托餐场所及校园周边餐饮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辖区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托机构)及学校周边区域,特别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区域为重点;以学校食堂,特别是中小学校食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民办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以及规模较大的校外托餐机构为重点单位。要求检查覆盖率达100%,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学校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食品经营加工场所环境是否清洁,三防设施是否齐全;餐饮具消毒保洁是否到位;食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食品贮存管理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与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高企业食品安全和自律意识。
专项检查期间,辖区食药监执法人员对辖区学校食堂、周边餐馆和学生小饭桌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涉食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区食药局 高汝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