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黄良街道召开村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了《长安区农村经济组织参与属地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会议向各村转发文件,并要求已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组要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参与属地工程建设,要依照法律和文件规定的程序方式来参与、确定价格、分配收益。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文件进行监督指导,确保优化街道投资环境、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促进年黄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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