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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区食药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的公告

2016-02-25 15:15  兵马俑在线

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的公告

食药告字〔2016〕1号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按照省、市要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和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届时将使用新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现就临潼区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3月1日起,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启动省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之前已开始营业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新办食品经营企业,应于3月10日之前主动到区食药局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取得许可受理,未取得受理的不得营业。

二、已取得《过渡期准予食品经营许可通知书》的企业,等候通知,届时凭《过渡期准予食品经营许可通知书》到局换领新证。

三、3月1日后的新办食品经营企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一经发现,一律按无证经营查处。

临潼区食品药监局电话:83828138

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9日

关于临潼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的公告

辖区各餐饮经营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4条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新办餐饮企业必须设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该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并持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这是餐饮企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为此,临潼区食品药监局组织辖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及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作为相关资质证明。所有新办餐饮企业应指定至少1人自行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按时参加临潼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未通过考试可参加随后的1次考试进行补考,补考依然不合格的,企业应更换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考试直至合格。

【考试时间】每周一下午3点到4点。

【考试地点】临潼区食药监局6楼会议室。

【考试时长】60分钟

【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常识。

【考试要求】考试人员应提前10分钟携带文具和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作弊抄袭,考试结束应立即交卷离开考场。

【合格判定】考试得分超过60分判定合格。

【证件领取】考试结果将在5个工作日内在临潼区政府网站(http://www.lintong.gov.cn/)公示。合格人员见公示后可在工作时段到临潼区食药局餐饮服务监管科领取《合格证》。

未取得《合格证》的新办餐饮企业资料临潼区食药监局将不予受理。

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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