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联合质监、工商、食品药监所等部门对辖区餐饮门店、超市、食品加工作坊进行检查,特别是对不达标的“小工厂”、“黑作坊”、集贸市场、露天生产销售摊点、学校周边零食摊点作为巡查整治重点对象,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二是充分利用社区公开栏、条幅、宣传页等方式向广大居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居民和商户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向辖区小餐饮商家、小饭桌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引导广大商户自觉抵制假劣食品,诚信经营,从源头上控制假劣食品。
三是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的排查,形成长效机制,并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强化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确保辖区不发生、少发生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