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保障市民春节期间用药安全,近日,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2016春节前药品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店药品购销渠道、实施计算机管理、电子监管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加强处方药监管,对防止药物滥用,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进行自我保健具有重要意义。经营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比如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等)不在岗时,应挂牌告知,停止销售处方药。自2016年1月1日起,所有药品制剂都必须赋药品电子监管码,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必须“见码就扫、及时上传、核注核销”。药品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购进,并实施计算机管理,销售药品要开具含有品名、批号、效期等内容的销售小票,做到药品购进、销售可追溯,若发现药品购进渠道混乱、药品电子监管码流向与实际不符的,一律严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药店处方药管理、药品购销渠道、实施计算机管理、电子监管落实情况,对于其中2家药店有处方药归类摆放不到位、药店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胸牌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