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灞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政府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2016年1月27日起,对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市容园林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清产核资。
此次清产核资的目标是在全面核实区卫生局等4家单位现有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凭证资料进行抽查,确保清查出的各单位资产、负债、权益达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准确、真实。为区卫生局等4家单位撤并提供建账依据,也为其今后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提供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