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档案递温情
2016年1月8日,张女士帮助侄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提供她弟弟的离婚证明。但因她弟弟已去世,所以张女士带着弟弟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来到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窗口。工作人员查阅了婚姻档案,很快找到了离婚证明,顺利帮助张女士解决了问题。(张卓昕)
区政务中心窗口助力档案馆查档
1月22日,瑞雪飘飘之际,碑林区档案局正在从4楼迁址到16楼办公,电脑、电话、办公家具等都拆卸待整,搬迁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中。这时高先生来到档案馆查询1974年的下乡档案,工作人员立即用手机联系了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窗口,要求提供查阅档案信息。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工作人员利用那里的查档系统快速提供了具体案卷及页码,帮助馆里的工作人员到档案馆里很快就调到了高先生需要的档案。搬迁工作不影响正常查档,既体现了两个窗口之间的良性互动和紧密配合,又体现了区档案局时刻为民服务的宗旨,为政府窗口部门的公众形象加了分。(陈妮)
档案是修改曾用名的依据
1月28日,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的刘女士去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时,却被告知本人档案中的名字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符。原来,刘女士早年参加工作时,手工填写档案时不甚规范,为图省事把名字中的“新”字简写成了“心”字,一字之差却使退休成了难题。派出所要求必须有档案馆出具的证明作依据,他们才出具曾用名证明。万般无奈之下刘女士来到碑林区档案馆,工作人员询问了她的工作单位和招工时间,从区劳动局的案卷中查出她的档案,果然招工时名字也使用的是“心”字。有了档案作证明,刘女士退休的事情就很容易办了!(孙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