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安区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以农村、社区、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四位一体”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2016年在全省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推动全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
《意见》要求,“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揽,以落实“五有”措施为主线,按照“重在持续、为在提升、贵在统筹、责在落实”的总体要求,努力达到“五个提升”的目标,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提升“两个覆盖”水平;提升基层保障标准,以实现基层党组织普遍晋位升级。
《意见》强调,在农村,全面落实办公经费、干部补贴、教育管理、村务决策、村官培养和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等事项;在社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后进社区整顿、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常态化等实事;在非公经济组织,力求在组建增量、管理机制、示范带动、推进落实上实现突破;在社会组织,以解决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为重点,建规划、建机制、建阵地,抓实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