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实行垃圾清运和路面清扫保洁工作责任制,确保辖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常保洁不留死角。
二是强化道路巡查和重点区域值守工作,严格禁止出店摆摊、占道经营,耐心劝离占道经营商家和流动摊主。对胡乱张贴、喷涂小广告等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
三是定期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重点解决社区(村)积存垃圾及树坑杂物、废品收购站周边、农贸市场、乱搭乱建等环境卫生问题,提升辖区市容环境面貌。
四是健全督促检查机制,进一步提高督查标准、细化督查内容,将督查扩展到城市日常管理和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建立日督查、周通报、月汇总等制度,并加强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措施,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