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民政局积极做好春节前困难群众生活救助。
为使全区城乡困难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区民政局采取措施,认真做好春节前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一是做好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工作。为4308户9944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取暖费126.28万元,提标补发68万元,增发电价补贴25.9万元;为五保、孤儿对象231人发放取暖费4.62万元。
二是发放春节生活补助金。向城乡低保户每人增发一个月春节生活补助金,城镇低保对象增发低保金54.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增发176.09万元;五保、孤儿增发生活补助金12.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