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全区城乡困难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区民政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做好春节前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一是做好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工作。为4308户9944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取暖费126.28万元,提标补发68万元,增发电价补贴25.9万元;为五保、孤儿对象231人发放取暖费4.62万元。
二是发放春节生活补助金。向城乡低保户每人增发一个月春节生活补助金,城镇低保对象增发低保金54.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增发176.09万元;五保、孤儿增发生活补助金12.19万元。
三是认真落实好优抚政策。对全区1283名重点优抚对象及时足额下发2016年一季度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323.13万元,提标补发48.8万元,对全区845名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伍军人发放生活补助金83.23万元,提标补发8.49万元。
四是开展暖冬行动和春节走访慰问工作。全局抽调精兵强将30余人分5个组对全区6个镇街(管委会)上报的城乡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贫困大学生、特困高龄老人、失能老人、五保户、孤儿等困难群体进行入户核查,确保救助资金真正发放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手中,共向1730户困难群众发放米面油等慰问品及慰问金共计14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