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来,在市纪委的领导支持下,长安区认真总结莲湖区、雁塔区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整合基层力量,科学设置机构,选准配强人员,明确职能职责和监督权限,强化监督职能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现了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和派出机构全覆盖,全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全部到岗开展工作。
高度重视 强力推进
2015年,按照中省市纪委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的指示,长安区迅速行动,成立了长安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干部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对区纪委派出和派驻机构人选和任用广泛讨论,制定了《长安区纪委派出机构派驻机构人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各街道党工委书记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选用工作,强力推进,确保年底前完成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精心部署 周密安排
根据《实施方案》部署,长安区及时调整区纪委内设机构。2014年6月份,已按照上级三转要求,进行了科室调整,将纪律审查科室从1个增加到4个,将纪委80%的人员投入纪律审查中,率先在全市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退出了76项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突出了执纪问责这一主业。2015年重新明确了纪委内设9个科室的职责职能,对委局35名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专题培训。
加强派驻纪检组织建设。全区成立了9个派驻纪检组,区法院、区检察院、常宁新区为单独派驻,其他纪检组为联合派驻,实现了监督执纪全覆盖。随后,长安区对组长进行了任命谈话,人员已到岗上任;副组长人选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区纪委成立考察组,对拟任人选按照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考察评议,目前8个纪检组副组长已正式任命,交流任职达到40%。
推进全区22个派出街道纪检组织建设。22个街道纪工委书记和纪工委副书记通过严格考察选拔确定人员,分别实现了100%和40%交流任职,集体进行廉政谈话,区委书记杨建强对派出纪工委书记提出履职明确要求。
从严推荐 从实选任
政治强、作风优、业务精,是长安区对这次推荐选任干部的总体要求。受纪检监察工作性质、职责决定,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肩负着党的重托、人民的期望。纪检体制改革对大部分同志来说,也是一次锤炼党性、磨砺品质、历练作风的难得机遇。因此,长安区经过多次研究、慎重选择,目前已配备好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5名,其中各派出街道纪工委专职纪检干部31名,派驻纪检组专职干部24名,均全部到岗工作。
强化保障 积极工作
按照三转要求,12月22日-25日,长安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150余名进行全员培训,邀请省市专家学者现场授课,重点包括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派出派驻工作职责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履职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下一步,长安区将继续加强教育培训,通过上派下挂、培训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加强政治觉悟、履职能力等方面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出台考核、管理、交流、业务开展等具体制度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持续正风肃纪,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